福利院工作人员
招聘 福利院工作人员 |
一、招聘原则 坚持适岗适位选能的用人标准,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 二、报名条件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; (四)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;专业不限,同等条件下护理、医疗、幼师、师范、康复医疗、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优先。 (五)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; (六)性别不限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8年9月以后出生) 三、用工形式 应聘者被聘用后,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泰安市社会福利院(市儿童福利院)工作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安市规定的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,并参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,结合具体岗位工作实际确定。 |
· 具 体 信 息 招聘职位:福利院工作人员 招聘企业:泰安市福利院 有效期限:一星期 招聘人数:30 学历要求:中专 专业要求: 工作地点:泰安 泰安 电脑能力:良好 性别要求:不限 年龄要求: 18-35 户籍要求: 外语要求:不限 国语程度:优秀 薪水水平: 1400元/月 婚姻要求:不限 提供食宿:提供 |